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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最大的“烂尾楼”:借股权转让瓜分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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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5月30日 14点45分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在股改即将收官之际,一个现象令人担心。那就是,一大批上市公司在进行股改之前,纷纷搞所谓股权转让,演义了一场登峰造极的国有或集体资产大瓜分,就是先前被各界质疑MBO也难以望其项背。在如此股权结构之下,收山后的股改能给中国股市带来的是什么呢?

  一纸协议被拿下股权的华泰股份就是一面很好的“镜子”。

  去年,山东省广饶县大王镇政府与李建华等十九位自然人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大王镇人民政府同意将持有的华泰集团632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以16179.3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建华;将持有的华泰集团316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以8089.6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洪祥、等18位自然人。改制完成后,这19位自然人将通过华泰集团间接持有G华泰股份8961.65万股,以前日收盘价计算,折合市值6.91亿元,对应60%权益部分为4.15亿元。

  一张转让协议为李建华等19位自然人获得巨大利益,扣除个税后获分红收益11909万元,而这些人不必拿出真金白银。因为大王镇政府还出函同意李建华等19位自然人延期支付华泰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可由收购人以2010年前从华泰集团取得的分红、个人薪金收入及其他筹款方解决。

  可以看出,大王镇人民政府的悉心关照是自然人收购成功的决定因素。有三点值得引起国资部门高度警醒:一是管理层可能利用内部人控制等有利条件,对收购股权进行低价评估,变相贱卖或侵吞国有股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二是管理层缺乏足够收购资金,单靠工资奖金很难支付股权款;三是管理层为偿付巨额转让款项容易出现不规范的融资行为,进而扰乱正常金融市场秩序。

  从华泰收购案看,19个上市公司高管所享受的待遇过分优厚,2.4亿元就控股了一家质地优良的上市公司,还款期限还顺延至2010年,如果将公司转手可能立马净赚好几倍。真不知国资部门同意管理层受让企业国有产权并控股的初衷与目的是什么?

  今年初,全球竞争力组织在北京正式公布了“2005中国上市公司竞争力100强”名单,华泰股份名列排行榜第28位,较2004年中国上市公司竞争力排名上升了48位,成为造纸行业上市公司中唯一入选的企业。据悉,华泰股份经营业绩连续5年保持高速增长,2005年每股收益1.11元,是造纸行业效益最好的上市公司。当地政府及国资部门怎就舍得如此廉价卖了?

  相对来说,华泰股份的基本面还算不错,但将股改风险建立在未来不可预测的“纸上红利”之上,且不说合法与否,若将来的红利化作泡影,股改难道还要去吃“回头草”吗?届时,尚主席若走了,股改的后遗症和烂尾楼由谁接手呢?

(责任编辑:云飞)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阿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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